前两天,咱们事务所里接待了一位一句英文都不会的阿姨。这位阿姨需要解锁自己的CRA账号,但苦于不会说英语无法和税局交流,需要我们代理。

可谁知,税局斩钉截铁地否决了我们为其代理的要求,即使在有POA的情况下也不可以,理由无情到也简单:If your client can’t even talk to us by herself, she isn’t fit for receiving the service.

众所周知,加拿大是移民大国,近些年来更是出台了各种移民利好政策,引入大量外来劳动力和资金。 然而,外国移民尤其家属来到加拿大后常常会遇到语言上的障碍和困扰。为了帮助更多像这位阿姨一样的外来人口融入加拿大本土文化,语言培训机构遍地开花。可提供语言培训服务产生的销售税可否豁免?这其中有没有什么特别规定?

拿一家语言机构举个例子。该机构提供的全部课程中有大约25%的内容用来培训法语老师,其余约75%课程都直接面向学生,内容包括约10%的英语、25%的法语、15%的德语、5%的葡萄牙语、和20%的西班牙语。第一财年结束时,由英文课和语课产生的HST都分别获得了豁免。

第二财年,该机构在业界小有名声,并拓展了翻译业务,且由该业务产生了超过全部收入55%的盈利。可蹊跷的是,这一年里,本来获得HST豁免的英语和法语课却没有被纳入豁免范围。难不成拓展业务也能招惹CRA?

嗨,其实还是咱too young too naive.

我们之前说过HST是否豁免大体取决于服务的种类和合同的属性。具体到第二语言教学这个特定行业来说,是否专注于教学服务,以及其他收入的所占比例,都是影响是否收HST的关键因素。 对于像小A一样提供第二语言培训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说,想要获得英语和法语课程hst豁免,机构持有人每年需要向CRA提供如课程介绍、大纲、宣传手册等一系列证据来证明自己在本财年内提供的是语言培训业务。只有当CRA承认机构提供业务属性为语言培训,同时课程是长期、连续、且进阶时,才会考虑HST豁免。

除此之外,虽然机构可以提供培训之外的业务,但额外业务的营业额不能超过总收入的50%。换言之,倘若非教育性收入超过了总收入的50%,CRA将不把语言培训视为该机构的主要业务,机构也随之不具备HST豁免资格。

换言之,机构可以提供翻译或其他服务,但由翻译产生的收入不可超过全部的一半以上。

另外,商业性办学提供第二语言培训,无论是私人学校还是机构,培训的语种必须是英语或法语。在拥有豁免资格的情况下,也只有这两个语种的相关课程可以被豁免

总的来说
CRA会每年审核语言培训机构提供的服务,并判断机构属性;
机构可以提供语言培训之外的服务,但当额外服务营业额超出总收入的50%时,机构属性随之变化,不具有语言培训的属性;
机构提供的语言培训课程必须时连续的,进阶的,且长期的;
机构提供的培训业务面对人群必须是非母语者;
第二外语课程中只有英语和法语能被豁免

当然,语言培训的目的是为了帮学生更好融入加拿大生活还是参加雅思类考试,或者针对人群是否属母语者,这些细节也会影响豁免裁决。如果您个人准备开办相关业务且任存有疑问,还欢迎您找我们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