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从中国移民到加拿大,是为了让家人享受加拿大优美环境,孩子享受加拿大优质的教育资源、完善的福利,但是中国近些年发展迅速,对于移民过来的人来说,很多人发展重心还在中国,有生意、有公司或者照顾国内老人等原因,不得不回流;一些“空中飞人”由于太忙碌,干脆放弃枫叶卡,不保留加拿大的身份 。但是,想要成为非税务居民和单方面放弃加国身份有关吗?

不住加拿大加拿大非税务居民

然而在税务上,如果不注意,“空中飞人”和“回流客”很容易产生税务问题。这几年CRA税局与海关开始联网,严查税务居民逃税漏税情况。很多人有这样的误区,如果我取消永久居民身份,或者长期在加拿大以外居住,就不算税务居民了,不用报税。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因为,CRA税务局跟你判断是不是税务居民的依据是不同的!

判断加拿大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

一般来说,如果一年以合法身份在加拿大居住183天以上,就是税务居民了。合法的身份包括加拿大公民、加拿大永久居民、学生签证、工作签证、旅游签证等等。

但如果没在加拿大居住183天,但有主要显著居住联系Significant residential ties to Canada,包括在加拿大有居所a home in Canada; 在加拿大有配偶或同居伴侣a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in Canada; 在加拿大有受抚养人dependants in Canada,还有次级居住联系Secondary residential ties,包括个人资产,社会联系,经济活动等。

税局会根据以上所有因素综合判断,你还是有可能被认定是税务居民。

概念太难理解,举几个例子:

加拿大入籍身份:

个人入籍后回流,长住中国, 在中国有住所,加国无亲属 = 可能被认定为 “非税务居民”

个人入籍后回流,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加拿大居住,经常往来中加 = 可能被认定为“税务居民”

入籍后在加国购房,夫妻回流中国,孩子在加国上大学(满18岁)=可能被认定为 “非税务居民”

非入籍身份:

个人回流放弃PR身份,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加拿大居住,经常往来中加=可能被认定为 “非税务居民”

从中国来加拿大出差/访学/经商,在加拿大居住超过183天=可能被认定为“税务居民”

为什么每个案例都是“可能被认定”?因为税局对您税务身份的评定,是依据所有条件加在一起的综合评定,所以要根据您的全部材料看,具体可以咨询王珂会计师。

转变身份“非税务居民” 不申请未来可获“天价账单”

有很多人准备回流,或已经回流,为了避免两头报税的麻烦,想申请从“税务居民”转为“非税务居民”。

【注意您税务居民身份的转变,是需要CRA税局来认定的。并不是说你原来是税务居民,直接回中国定居了,就瞬间变成非税务居民。

如果您不做身份转变的申请就不报税了,如果有一天税局发现您不满足成为非税务居民的条件,会要求您补缴所有的税款,加利息和罚金。也就是说,您将收到“天价账单”。以前就有一个俄罗斯家庭移民,妻子孩子在加国,老公回俄罗斯挣钱但一直没报税,直到两人离婚后,妻子把房子出售后,收到了税局200万的税款账单!

申请“非税务居民”:离境报税

申请成为非税务居民时还需要最后一次报税,也就是“离境报税Departure Tax”。除了收入要申报外,还要填写全球资产清单和全球资产视同卖出的表格。全球资产清单包括全球的地产、股票、债券、股权、个人物品、收藏品等;全球资产视同卖出表格要列出清单所有财产的税务成本和离境时的价值,税局认定你成为非税务居民的当天,这些财产视同出售,增值部分需要缴交增值税。

如果您准备离境或已经离境但还未填报Departure tax file,请立即联系王珂会计师事务所,做好税务规划,以免产生更多税务问题。王珂会计师事务所,帮您解决离境加拿大的所有税务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