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与中国已经开始财税信息互换了,导致很多有海外资产没有申报的人非常恐慌,因为他们不仅要面临巨额的罚款,甚至还有被起诉等更为严重的惩罚。

王珂会计师事务所在这里提醒大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觉得没有申报资产不会被查到,查税的追诉期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一但您被查到,可能就是追溯很多年,意味着您不仅要补交税款,还会被收取高昂的罚金,有甚者会被起诉,得不偿失。

现在有一个可以让这些人补救的办法,就是Voluntary Disclosures Program(VDP),翻译过来叫主动披露计划/自愿披露计划。

2018年3月1日,CRA 对主动披露计划做了调整,一个更具有包容性的VoluntaryDisclosures Program(VDP)形成了。

我们先来看看CRA官方对Voluntary Disclosures适用的定义:

“In this memorandum, the term registrant includes agoods and services tax/harmonized sales tax (GST/HST) registrant/claimant, anexcise duty licensee/registrant, an excise tax licensee, an excise tax refundclaimant, an air travellers security charge registrant, a designated aircarrier, a registered exporter of softwood lumber products and any other personwho is required to report or remit an amount as or on account of tax.”

不难看出这个计划包含了很多税种,它给了没有申报或者漏申报的纳税人第二次修改报税的机会。

该计划适用的纳税人包括:

  • 个人
  • 用人单位
  • 公司
  • 合伙人
  • 信托基金机构
  • GST/HST)登记人/申请人

通过主动披露计划(VDP),注册人可以提出申请,以纠正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信息,甚至可以披露以前未报告的信息。

例如,该申请可能涉及未披露的纳税义务,不正当索赔的税收抵免,退款或退税,以前报告期间的未付税款或净税;或之前未向加拿大税务局(CRA)报告的任何其他金额。它还可能涉及报告期内返回的不完整信息或未能根据相关法律要求提交信息。

如果您知道您欠税,并会被罚款,那么在税务局没有查到您之前,主动披露计划很值得利用。因为这样可以让您免于或者减轻处罚,您还有可能会享受到税务优惠政策。

但是,您必须满足CRA规定的所有四个条件才能获得资格:

  • 披露必须是自愿的。如果CRA在您选择使用VDP之前,要求您提供税务信息或要求提交税务申请,您将不再是自愿状态,并且不再符合该计划的资格。
  • 您的披露信息必须是完整的。您需要提交您所有的准确信息,不能有任何遗漏。
  • 所披露的信息必须是会被收取罚金的。换句话说,如果在查看您要披露的信息草稿后,您发现您欠的税款或罚款为零,那么VDP计划可能不适合您。
  • 所披露的税务信息必须超过一年才能获得资格。VDP不适用于当年的税务申报。

纳税是每一个人的义务,只有您合理合法的纳税,您才会安心的享受各种福利政策。规劝每一个纳税人,不要以身试险。其实只要您找对会计师,在合法的情况下,也能为您合规的避税。

最后附上加拿大税务局偷税漏税举报电话:

1-855-345-9042 (North America) or 613-960-4265 (collect calls will beaccepted)

Weekdays from 8:00 a.m. to 4:00 p.m., EasternStandard Time, except on public holid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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