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虽说每年都有大量移民怀揣梦想来到加拿大,一些加拿大公民也决定寻觅别处的诗和远方。

可当这些公民回到加拿大时,在海外获得的收入是否要补交税? 

CRA规定,公民是否具有纳税义务取决于居住状态(residency status)。如果被判定为非税居民(non-residents),且没有在加拿大获得任何收入,您将没有纳税义务。那么如何判定自己是否属于非税居民呢?判定取决于综合条件,其中最重要的三条参考标准包括是否在加拿大拥有:

 

  • 自住房
  • 配偶
  • 或未成年子女

 

另外,CRA还会参考您在加拿大是否拥有如车或家具等其他财产;社会以及经济纽带,比如是否为本地教会成员或拥有银行账户。当然,也会考虑您是否持有有效的医保、驾照、和护照。

 

在判定了您与加拿大的社会纽带后,CRA还需要参考您的离境时间。对于离开加拿大的公民来说,如果您只是短期或暂时离境,并保留在加拿大的居住纽带,您还算实际居民(factual residents)。可如果您离境超过183天,并在国外安家,且不再拥有和加拿大足够的纽带,您将被考虑为非居民。

 

您只需要填写NR73(leaving Canada)表格证明自己非税公民的身份,并提交CRA申请审理。 一旦获批,就可以放心提交海外收入证明申请贷款买房了。解决了税务和贷款这两大担忧,如果您在海外有了孩子,可能还会考虑孩子地福利。 加拿大公民子女理应有领取牛奶金的权力,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孩子是公民身份
  • 孩子和监护人居住在加拿大境内
  • 监护人年收入不超过12万

除了帮孩子申请移民外,您还需要向CRA提供夫妻二人回国前两年的总收入证明。

 

当然,这些年的房产和个人物品如何处理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对于一般个人物品,运送回加拿大是不需要额外交税的。但对于以交易为目的的物品,建议您在回来前找专业评估员做市场价值评估,以方便在未来出售时可能发生的升值收益。当然,您也可以在回来前将这些物品全部出售,并将出售收入在落地后一年内入账,避免未来被税。 同理,您所持有的房产如在回到加拿大前全部出售,收入也将无需向CRA申报。但如果房产在落地后才售出,或选择保留房产,并在之后持续收租的话,那么在回来后销售所得增值或租金都仍需纳税。 

 

总的来说,长期居住海外的加拿大公民,只要能够证明自己的非税居民身份,都可以放心回来,大可不必担心两边被税的问题,也可以通过海外收入证明向加拿大的银行申请贷款。倘若您拥有大量海外可增值动产和不动资产,我们建议您在决定回来前做好充分的咨询,以避免之后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