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和自雇人士在被雇佣时有何区别?作为老板,该如何正确判断以及处理这两种不同雇佣关系的薪酬问题呢?

上班族即雇员,可以是兼职或全职,拿的都是T4,由雇主递交CPP和EI;反之,自雇人士拿的是subcontract, 凭借自己的技术与雇主达成合作关系,是B to B 形式,拿的是T4a,其CPP和EI也不由雇主递交。是雇员还是自雇人士,雇主需要做出明确判断,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拿美容院举例。一个美容院中雇有美容技师、技师助理、前台和打杂小妹这些工种,而能拿T4a的却只有美容技师。因为她们有自己固定的客人,会自己根据客人的要求安排时间到店里为客人服务,最主要的工具以及美容产品也是她们带来给客人用,与客人之间的关系也是靠自己来维护。至于助理,由于他们按美容院给的固定时间来工作,收入除了工资就是小费,算是提成,所以他们算雇员,应该拿T4。而两位前台,她们也是在规定时间上下班,没有提成,没有小费,工作时时使用的工具都是老板提供的,而且也不存在财务风险的问题,上一天班拿一天工资,完全代表公司的形象和利益,所以更只能算员工,拿T4。对于打杂小妹,来美容院打杂的收入只有工资,算为拿T4的员工更无可厚非。

如果您不确定自己雇佣的人士中到底哪些可以算员工,千万不要草率了事,盲目选择自认为最简单最方便的方式,而是找专业人士先咨询,了解清楚之后再操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