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朋友是加拿大居民或者公民,但是在美国工作,所以报税时候是要报两个国家的税的

Canadian English vs. American English: the Difference

而在两头报税的过程中,因为没弄清楚一些税务政策,单凭猜测、想象去盲目操作,像工作生活重心已经在美国了,是美国的税务居民,但是却还以加拿大税务居民的身份报加拿大的税,或者加拿大的一些收入在美国没有做申报,等等类似的这样的问题很容易酿成不必要的麻烦,不仅会被两国税局的惩罚,交巨额罚金和利息,还会在两国留下不良的税务记录。所以今天我就以小凯和妈妈的故事为例来说说加拿大公民去美国工作后,两国的双边税该如何报才对。

小凯和妈妈都是加拿大公民,小凯在滑铁卢大学读大二的时候接到美国的coop工作,收入不错,一个学期,连吃带住,包括taxable benefits,有三四万加币,大三是两个学期的coop,一样也是美国的coop,算上汇率,有八九万加币。
虽然小凯还是在校学生,但是因为在美国做coop,他已经开始要报两个国家的税了。美国他按非税务居民来报,加拿大他是以税务居民身份来报税。他要先报美国的税,然后再拿着美国的报税记录和雇主发给他的年度工资总结表W-2,以及加拿大的学费、奖学金、RESP的收入,再报加拿大税务居民的税。而在报加拿大税的时候,小凯需要考虑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加拿大学费的credit和来自美国foreign tax credit他该怎么用。
这两种都是non-refundable tax credit,但是使用上是有区别的。Foreign tax credit是当年如果不用,就会作废;而学费的credit是可以累计日后再使用都没问题,所以有不少人觉得那我肯定要先把foreign tax credits用了再用学费的呀,不然就浪费了,如果你这么想,那就会做错了。一位内它们是有明确的使用先后顺序的,就是你必须先用学费的credit,然后才能用foreign tax credit。可能有人会问了,如果我就先用了 foreign tax credit会怎么样呢?那么税局肯定会第一时间找上你,因为税局对有foreign tax credit的人会特别在意,基本上都会查税,因为税局就是怕你把这件事情操作错了。
不过小凯除了要明白这两个 credit在使用上的顺序之外,还有一个问题他需要知道,那就是他的学费credit有一部分是无法使用的,为什么呢?因为从2017年9月之后,加拿大各个省对于学生的credit有了很多限制,如果你的工作不在你上学所在省的话,那么你在该省的学费credit将无法使用,也就是说学费credit只能用联邦的部分,省的部分没有了。像小凯这样,大学是在滑铁卢,属于安省,但是他大二和大三的coop工作在美国,所以这两年的学费credit,他只能用联邦15%的部分,安省5%的部分就没有了。所以从这个意义来讲,到美国或者其他国家甚至去其它省coop的加拿大学生,其学费的credit就浪费得比较多。
而小凯的妈妈在小凯大二去美国做coop的时候,就以儿子的名义在加拿大买了一处楼花,想着日后他毕业了能有自己的自住房,安居乐业,不用那么辛苦。不过因为小凯一直在美国做coop,对那里的环境也相对熟悉,所以从滑铁卢大学毕业后他就顺理成章地留在了美国工作。这样一来,妈妈为小凯买的自住房就没办法自住了,只能出租,但是因为妈妈不想放弃加拿大自住房的优惠政策,所以就坚持按照税务居民给儿子报税,与此同时,小凯的名下还有TFSA,不过自从他去了美国工作后就已经停止存款了,所以也没想着要向美国税局申报加拿大的TFSA。
工作了三年之后,小凯打算在美国结婚,也就意味着他日后会长期居住在美国。这个时候,小凯的妈妈就打算把房子卖掉,用来给他结婚以及未来发展做资金支持。可就在卖房子的时候,加拿大税局对小凯进行了调查,因为他们发现小凯在美国工作的这三年,报税是有问题的:
首先,在过去的三年中,他在加拿大居住的天数都不超过一个月,非常少,其工作和生活重心在美国,是美国的税务居民,而不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那么这三年期间,小凯妈妈给他买的那处自住房,无论是出租收入还是之后把房子卖掉产生的增值收入,都应该按照非税务居民的处理方式操作,可小凯的妈妈却一直以税务居民的身份给他报加拿大的税,因此加拿大税局给小凯开出了一笔相当金额的罚金和利息。
其次,因为小凯同时在两个国家都以税务居民身份报税,这种明显冲突的税务关系,让他在美国税局那也栽了跟头:一是他向美国税局瞒报了自己在加拿大的出租收入和卖房的增值收入;二是他没有向美国税局申报他在加拿大的TFSA账户。虽然这个账户在他离开加拿大后已经停止存款了,但是账户里的钱会产生利息,这笔利息不需要向加拿大税局交税,可是需要向美国税局做申报。有收入没申报、没交税,美国税局又是一笔罚金和利息。
就这样,因为自己对税务政策不明确,而且还涉及到两个国家的税务,于是做错了很多事情,在房子出售的当年,这些矛盾都一一揭露出来,为了解决问题,小凯花了很多时间,也交了很多罚金和利息,可还是因此留下了美国和加拿大两边不太好的税务记录。
所以说,当你对税务问题有不清楚不理解的地方时,为了避免发生像小凯这样的状况,最直接简单的方式就问税局,把事情弄清楚之后选对方向去做,这样在报税的时候才不会有后顾之忧。如果只是自己瞎猜、或者想办法隐藏一些事情的话,这样的报税结果是会为日后埋下不好的伏笔。